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教育康复学 专业代码:040110TK 学科门类:教育学
标准学制:四年 所在学院:44118太阳成城集团 适用年级:2019级起
二、培养目标
(一)目标定位
本专业依据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适应基本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培养德才兼备、特殊教育情怀深厚、身心健康,掌握扎实的特殊教育和康复医学知识、具备教育康复基本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能胜任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康复机构、普通学校、儿童福利院特教班等部门的特殊儿童公司产品、康复训练、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工作的教育康复团队。
(二)目标预期
1.职业精神
(1)热爱特殊教育,秉持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和教育观,遵守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特殊儿童,具有“仁爱之心”,具备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能力,能通过家长课堂、社区公益等活动多角度普及教育康复知识,保护特殊儿童的权利、促进特殊儿童的社会融合。
2.职业能力
(1)具有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现代教育康复技术开展特殊儿童教育康复的能力,能在教学过程中完成康复,成为特殊儿童健康成长、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能力强,能实施多元综合评价、引导员工生涯规划。
3.社会责任
(1)具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能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能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坚定为社会服务的信念,并在社会实践中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4.职业成就
(1)具有运用反思和批判性思维方法等,紧跟教育康复改革发展动态,不断提升支持特殊儿童适应社会的能力,实现专业发展,成长为区域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2)具有国际视野,终身学习能力强,能追踪国内外教育康复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手段,提高教育康复训练水平,实现自我发展。
5.综合素质
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进行前沿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三、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
1.具备良好的师德,人本主义情怀,热爱和接纳特殊儿童,具备热爱特殊儿童和教育康复事业的职业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
1.具有从事教育康复意愿,能够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康复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独特性、复杂性;
2.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残疾人观、特殊儿童发展观和康复观;
3.能根据每个特殊儿童的特点,提供差异化康复教学,实现社会融合。
毕业要求3:[学科素养]
1.熟悉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保障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基础知识,理解教育基本规律;
3.掌握康复医学的基本知识,深刻理解特殊儿童生理病理特点;
4.掌握教育康复学的基本知识,深刻理解教育康复技能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规律;
5.了解所服务障碍类型相关的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
6.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素养。
毕业要求4:[教学能力]
1.具备良好的师范生教学能力,普通话、三笔字、语言表达都能达到国家标准;
2.具备科学评估、诊断特殊儿童发展水平及康复需求并合理制定个别化康复训练方案的能力,能够结合课程内容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康复训练;
3.熟练掌握不同障碍类型儿童的教育康复技能,擅长一项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技能(如:言语语言康复、动作康复、艺术治疗等);
4.具备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能力;
5.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要求5:[班级指导]
1.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德育原理与方法;
2.掌握班级组织和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
3.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4.了解积极行为支持等管理策略,能够处理特殊员工的常见行为问题,获得积极体验。
毕业要求6:[综合育人]
1.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2.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和一门外语的运用能力,能进行前沿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熟悉所教员工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4.了解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和教育康复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引导。
毕业要求7:[学会反思]
1.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不断进行反思和进步;
2.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具有一定的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康复训练问题的能力。
毕业要求8:[沟通合作]
1.能够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2.具备与特殊儿童、特殊儿童家长、社区以及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独立或团队协助实施有效教学。
本专业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本科毕业生必须达到第二课堂规定的合格条件,并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综合实践
(一)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
(二) 核心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康复学导论、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课程与教学、功能解剖学、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个别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儿童言语与语言治疗、特殊儿童动作康复、特殊儿童艺术治疗等。
(三) 综合实践:见习、试讲试教、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专业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