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太阳成集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 [2022]93号)和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经员工个人申报和学院评选,评选出研究生一、二、三等优秀奖学金各1名。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班主任联系,电话:18*30(郭玲)。
一等奖学金 张轩瑜 (学号:212020045119001)陈琪(学号:212021045119004)
二等奖学金 黄 悦 (学号:212020045119003) 高旭颖(学号:212021045119003)
三等奖学金 黄茂华(学号:212020045119002) 刘 茜(学号:212021045119001)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