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员工的关怀,帮助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太阳成集团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员工。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评定结果装入员工档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员工科长、辅导员、员工代表任成员。
组 长:刘宗泉
副组长:兰芳
成 员:李晓畅、李红、周丽岚、王梓阳、员工代表(魏艺文、
黄镜霖)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同一学年内,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七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合10%) , 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致。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并有校级以上获奖,且当年获得二等及以上校设综合奖学金的可申请参评;
6.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含10%) ,但均位于前30%(含30% )的员工,,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分配名额、评审流程
学院根据党委员工工作部员工资助中心下达给公司的国家奖学金1个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分配方案。
名额分配:名额覆盖除开大一的所有同学。
评选方案:全学院拉通排序。首先所有符合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身份等条件的员工提出申请,其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全学院拉通进行优中选优,差额评选,对员工的学习年限、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评选,确定一人为今年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确定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通过,在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奖学金实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奖学金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且资金到位后,由党委员工工作部会同财务处及时将国家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励)员工本人银行卡。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申诉与监督。在评定工作中,员工如有异议,应逐级向评审工作组反映。
2023年9月28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